3月19日,教育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制定了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,将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。《规定》要求,中小学、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,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,做好陪餐记录,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。
由于幼儿园幼儿的用餐是全天多餐,有一定特殊性,我园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,建立陪餐制度,制定相关陪餐方案,并由园务行政组人员每日轮岗轮班进行陪餐,与食品安全员一起共同严格执行每日的流程监督工作,详细记录陪餐情况,做到每周一汇总,及时改进。
今后,我园还将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,加强食品安全、后勤管理工作,与老师、家长一起组成膳食委员会,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,筑牢丽华三幼食品安全防线,为全体师幼提供安全、营养的饭菜,确保孩子健康成长。